必一运动科研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
 
发布时间: 2022-06-13 浏览次数: 1051

必一运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使用管理

的通知


为深刻吸取近期北京交通大学“12.26”实验室爆炸等数起事故教训,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91号)和《江苏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(试行)》要求,结合《必一运动官网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制度(试行)》和公司实际科研教学实验情况,特制定必一运动科研实验室使用管理有关规定,请各位老师认真贯彻执行。


必一运动科研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(试行)

 为满足广大教师的科研需求,同时进一步对公司实验室安全加强管理,有效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、财产安全,依据《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(试行)》《必一运动官网实验室工作条例》《必一运动官网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制度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制定本办法。

  1.  公司实验室安全工作贯彻“以人为本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方针,坚持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原则,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。申请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,负责所申请实验室的安全工作,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。

  2.  公司教师根据科研需要,填写《科研实验室使用申请表》,按流程报相关专业系与学院批准,到实验室登记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后,方可开展实验。未经许可私自进入实验室者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
  3.  实验中要注意安全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及时如实填写实验室仪器使用记录。实验过程中,应有操作人员在场,严禁出现无人值守情况。实验中,节约水、电与其它消耗材料,保持实验室整洁,如损坏仪器设备等应立即告知并按相关规定赔偿。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,未经许可,不准带出实验室。

  4.  教师不得私自让员工进入实验室进行科研实验,如需员工进入实验室辅助,须经二级学院批准并报备实验室后方可进入。员工实验必须由指导教师在场进行。

  5.  自行购买化学品需到实验室登记备案入库,使用中填写使用及废弃处置记录,危险化学品购买由学校统一采购,专人领用入库。违规购买、使用危险化学品按照常州市新北区公安局相关规定处理。普通化学品由申请人负责看管,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出实验室。

  6. 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前要严格检查水、电、门窗及贵重物品,切断电源、水源、火源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爆。

  7. 实验室借用期间如果出现任何违反学校、学院相关规定的事件,造成安全隐患者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,取消申请人借用实验室资格,并向二级学院出具书面检查。


本规定未尽事项,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。本办法条款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,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。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二级学院负责解释。